子女随迁的“年龄线”是18周岁。各通道普遍允许申请人落户时一并随迁非莞籍配偶与未成年子女(18岁以下);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入户还允许父母随迁。特殊开口:成年子女若为户口不在学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、普通中专或技校在校生(须本省生源),在校期间可随父母迁移。非婚生、继子女、收养子女凭相应关系证明同样可随迁。需注意,随迁在“公安落户”环节办理,而非人社资格审核环节;且随迁人须未加入外籍、无刑事犯罪记录。提前备齐出生证、结婚证等关系材料,能一次过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