毕业生材料“分应届与往届”。应届毕业生:毕业证书,加上就业协议、劳动合同、录用通知书、介绍信或《户口迁移证》任一即可,证明就业或迁移意向。毕业5年内往届生走“先落户后就业”:仅需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、在莞申报居住登记凭证,不强制就业协议或社保,落人才公共户。此外,户口簿、身份证为基础件。材料通过“莞家政务”小程序“大学生入户一件事”或“i莞家”预约公安户政提交,多数即来即办。提醒:结业、肄业证书不受理,必须正常毕业学历。